

2007年4月12日,星期四的早晨,在各家報紙之封面,映入眼簾的皆示「公鱷﹙餓、惡﹚撕裂人手臂之事件」。各家報社都有幫照片之血腥位置做了馬賽克的處理,但是很明顯的,某些報紙即使做了處理的照片和沒做處理的照片相差無異。
《自由時報》與《聯合報》在照片的處理上,主要是將血腥場面拉遠、縮小和做馬賽克處理,看似若有似無的照片,其實已經傳遞出此事件的報導,再加上《自由時報》選擇擺放救援之圖片,無形之中也告知大眾了此事情的嚴重性,以及此事件的流程。
《蘋果日報》的照片處理其實相當不當,它不但將如此血腥之圖片放大,還將它佔了一半的頭版版面,放置封面,更離譜的是,他的確是做了馬賽克之處理,但是卻擺在無關痛癢的右下角,而且馬賽克打的相當的小,有做處理和沒做處理根本相差無異,又加上不當的文字標題「把手拿回來,我還要」,更是讓人感到不舒服。一篇正確的報導,應當客觀傳達案件過程、原因以及檢討方案,而不是選擇性的偏向某個環節,誤導閱聽人之思考。此外,從另外ㄧ個角度來思考,很多時候我們閱聽人的批判(慎思明辨)能力,更應當加強自我檢測,從簡單的認知去明辨真正媒體訊息的選擇和詮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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